(很不符合文法的一個標題)
-
在這裡,附上首歌
那天看電視時看到的,歐洲音樂節頒獎典禮上的表演
恩,那面牆真帥!
The Kilkers - Human
-
話說,昨天有個缺氧的下午。
填志願的地方真是人多到一個境界,學長姐回來的國際會議廳也是,回家的東湖線也一樣
人又多又擠又熱
-
恩,其實又覺得填什麼似乎都一樣的感覺
怎麼樣都沒上過的課,然後來做出選擇,怎麼看都像是在憑直覺辦事情
-
1946年12月25日“制憲國大”正式通過的《中華民國憲法》第四十八條對總統宣誓的誓詞作了修改,誓詞如下:
總統應于就職時宣誓,誓詞如下:
「余謹以至誠,向全國人民宣誓。余必遵守憲法,盡忠職務,增進人民福利,保衛國家,無負國民付託。如違誓言,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。謹誓。」
-
話說,這篇好像積壓的有點久。
喔!
對了!
其實那首上面的歌,原來是有寓意的
真巧,跟我蠻合的。